网上有关“档案移交工作实施步骤”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档案移交工作实施步骤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档案移交整理的步骤为:
1.档案材料收集。按8号令或档案材料,简易归档范围进行收集,如平时没有留存,从电脑中打印加盖公章。
2.档案整理。在每个文件上面加盖归档章,填写内容。文件有页数直接填,没有要在右上角或左上角(反面有字)用铅笔编页,有处理笺要加算页数。
3.去普通钉,线缝或改订不锈钢。
4.填写归档目录。责任者填落款单位,即文件的盖章机关和署名者。日期为8位。
5.填写备考表,有互见号的要填写,如相关照片档案的档号。没有只填盒内共多少件。
6.档案材料分盒装尽量取整,一盒装满装下一盒,件号接续。装盒打戳,按内容填写,红字。
7.清点核对,填移交单,一式两份,接收单位、移交单位各存一份,档案移交入馆。
法律依据
《档案法》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档案法》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1.第一章总则 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党和国家历史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第二章电子档案移交 第五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应当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3.第三章电子档案接收 第十三条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建立电子档案接收平台,进行电子档案数据的。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档案移交单位移交档案时,应凭档案验收合格证及档案进馆通知书,到市档案局(馆)保管利用科按国家标准填写《档案交接文据》,经双方核实后,由现任具有法人资格的领导或负责档案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档案的移交实施细则
1、各处(室)系按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将各自在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分门别类,移交档案室,并办理交接手续。
2、归还借阅档案,要认真检查档案资料是否与原件相符,有无缺页或损坏。
3、借阅档案资料,必须办理登记、签字手续、归还时管理人员应当面销号,行销号签字手续。
4、档案员因病因事,库房钥匙由主管主任指定专人保管。在此期间,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借阅,急需者,主管主任指定二人进库,按其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5、档案管理员调离工作时,有档案损坏、遗漏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收手续,确保档案资料完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关于“档案移交工作实施步骤”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评论列表(3条)
我是睿拓号的签约作者“亢林”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档案移交工作实施步骤”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档案移交工作实施步骤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档案移交整...
文章不错《档案移交工作实施步骤》内容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