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究竟应该怎样对待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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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遗产既然是祖先留下的东西,就必然受到过去时代的局限,有好有差。

1、用历史的眼光去看待文化遗产认识到他的历史继承性。认识到其历史的重大战略意义,正是他的社会价值。

2、辩证的看待文化遗产,既要吸取其合理的价值与优点又要剔出其缺点,用批判性的眼光去对待文化遗产。

3、保护本民族的文化,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华文化对促进人类文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是我们责无旁贷的历史重任。

4、弘扬民族文化并不意味着毫不加批判,全盘吸收。传统文化只有融合新时代精神,并且吸收其他文化的优点,才能保持生命力,才能放射出更加绚丽的光彩。因此对于传统文化我们因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5、对待祖先的遗产,要有热情,也要有冷静,冷热结合。学习中要分出清与浊,弄清对与错,这样才能真正懂得什么该继承,什么该舍弃。比如儒家、道家、墨家和法家,都有伟大的思想成就,也有消极过时的主张。

读诸子百家,就要学会分辨,全盘接受和一概否定都不对,同样,对文学、艺术、民俗等,也是既要看到精彩的一面,也要思考、承认其不足。一味赞扬或是贬低,都不可取。

如何看待文物价值?

我们能为保护文物做些什么

保护文物要从我做起,从小处做起。保护文物既是爱国的表现是守法的行为。作为中国人,我们应该保护文物,做到以下几点:1从我做起,做一个文明的游客。2成立保护文物的宣传队,在旅游点等地方进行宣传,提醒人们要保护文物。

3参观文物古迹时只看不摸,游览胜地是 不要再树木,古墙上刻字,滥画。游玩时不软扔垃圾,保持景点干净卫生。

4对破坏文物的人进行诉责。5向有关部门呼吁,利用电视、广播向全国宣传,让每人心中有“保护文物,人人有责,从我做起,从小做起”的观念。6添加保护文物的标语牌。7不携带危险物品,不扔烟头。8在文物内见到垃圾应随手捡起。9不要在文物古迹上大声吵闹,破坏了别的游人的好心情。 我们的倡议:保护文物古迹,保护文物,保护古人给我们留下的美好财富,这既是守法行为,更是爱国的表现,愿我们从小树立保护文物等文物的意识,做一个守法爱国的好公民,愿我国的“世界遗产”永远放光。 向身边的人宣传文物保护意识,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保护力度

正如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李晓东强调:首先要大力宣传现有的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在做好现有法律的完善和细化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面向公众的广泛宣传。

其次要加强道德上的宣传教育。让公众认识到刻划行为不仅是违法的,也会对文物的完整性造成破坏,对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造成不可恢复的破坏。通过宣传使公众认识到保持文物保护单位环境的美好,保护文物的庄严、美观和完整是每一个人应该具有的公共道德,也是每一个人的义务。

如何对待文化遗产

文物的价值是客观的,是文物本身所固有的。总的来说,文物主要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文物的作用,是文物价值的具体体现。文物对社会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主要有教育作用、借鉴作用和为科学研究提供资料的作用。文物的价值和作用,其间有联系,又有区别。人们对文物价值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科学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不断深化的。文物作用的大小,取决于文物价值的高低,因而文物的作用也会随着人们对文物价值认识的深化而变化。有时同样的文物,在不同时间、地点、条件下,其价值也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通常不是改变或降低了它的固有价值,而是增添了新的价值。这种情况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会发生。

文物是一定历史时期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无不具有时代的特点。一切文物都具有历史价值。不同类别的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分别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以及社会生活和自然环境的状况。各种类别文物的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反映了社会的变革、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变化。总的来说,文物是帮助人们认识和恢复历史本来面貌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没有文字记载的人类远古历史,它成了人们了解、认识这一历史阶段人类活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依据。

历史文献资料和文物都是历史科学的研究对象,二者可以相互印证,比较研究,促进历史科学的发展。由于历史文献的作者、辑录者往往受到时代和他们本身认识甚至主观上偏见的局限,因而不可能全面地科学地记录当时的一切社会现象和史实。文物则是在历史长河中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而遗留下来的幸存者,是说明当时历史的具体而真实的实物见证。它可以证实历史文献的正确记载,纠正文献记载的讹误,补充文献记载的缺佚。恩格斯在《论日耳曼人古代历史》中指出:“在塔西佗和托勒密以后,关于日耳曼尼亚内地情况和事件的文字史料便中断了。但是我们得到了其他一系列更明确的史料,这就是可以归入我们研究的各时代的许多古代文物……凡是托勒密的证明中断的地方,出土的文物都能接下去加以证明。”这充分说明了文物可以补史的重要作用。但是,文物的历史价值并不限于它能起到证史、正史和补史作用,更重要的是文物反映了当时人类的各种活动,不仅反映了人类是怎样活动的,以及在什么历史背景和思想支配下进行这些活动的,而且还反映了这些活动之间的社会关系和产生的社会效果。

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而且这些文化传统往往成为人们为维护民族独立和争取解放而斗争的精神支柱。各个国家和民族的文物体现了各自长期形成的共同心理素质、意识形态、生活习俗等特点,在一定意义上说,文物是民族文化的象征。因此,文物对于一个国家及其各族人民能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激励作用,这也是文物价值的一个重要内容。

文物的价值是通过科学研究认识的,发挥文物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通过教育手段实现的。文物具有直观、形象、生动的特点,其教育作用和感染力是其他教育手段所难以代替的。当中国人民面对凝结着先人劳动和智慧的丰富历史文物,看到他们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所表现的惊人创造力,看到他们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方面的许多辉煌成就时,必然会激起为振兴国家而斗争的巨大爱国热情。因此,文物就成为对人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同时,运用文物,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广泛的文化交流,也有利于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在各种类别的文物中,有大量的文物具有艺术价值。这些文物不仅有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的绘画、雕塑等造型艺术作品,而且远在早期人类活动中就已经出现了艺术创作和带有审美意识的萌芽。在欧洲发现的旧石器时代的洞穴壁画和象牙或兽骨的雕刻品,被称为“洞穴艺术”。在中国的原始社会,人类在为自己生存需要而制作具有实用功能的生产工具、生活器皿时,同时也就孕育了艺术,这些生产工具和生活器皿在造型和纹饰上都具有了一定的艺术价值,如彩陶纹饰不仅有写实的图像,而且有像水纹、漩涡纹、三角形等抽象的几何纹。尽管对这些纹饰的变化和它反映的社会内容与观念形态,有不同的见解和解释,但它毕竟是以艺术形式来表现的。以后青铜器的造型和纹饰以及各时代的陶瓷器、不同质地的各种各样的装饰、美术工艺品等,无不具有艺术价值。甚至作为居住或其他用途的,如宫殿、庙宇等各种建筑物,也在注意实用功能的同时,力求适应人们美的要求而形成了建筑艺术。所有这些都是美术史研究的重要资料,同时,在现实生活中,它们还可以供人们鉴赏,给人们以美的启迪、美的享受,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 答案补充 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艺术创作,只有继承自己文化艺术传统,创造出具有民族形式的文化艺术,才会被人民群众所易于并乐于接受。在中国丰富的古代文物中,有大量巧夺天工、绚丽多彩的艺术珍品,是人们认识和了解中华民族文化艺术传统的重要资料。因为各种传统的艺术形式,尽管有文献记载的描述,但它不可能有具体的形象。只有文物才能具体地把各种传统艺术形式形象地展示出来。如果没有各个时代遗留的绘画、雕塑和古建筑,我们就无从真正认识这些中国古代艺术传统形式的特点。因此这些文物可以为今天进行艺术创作活动提供有益的借鉴。充分发挥文物在这方面的作用,是今天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创造社会主义的、民族的新文化的必要条件之一。 答案补充 文物还是古代的科学技术遗产的宝库。文物的科学价值,主要是指文物所反映的科学、技术水平,它所体现的是在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科学方面的价值。各种类别的文物都是人们利用当时所能得到的材料和所掌握的技术创造出来的,它们从不同的侧面标志着它们产生的那个历史时期人们认识自然、利用自然的程度和科学技术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大量的商代青铜器和战国时期的铁器,分别标志着这两个时代的整个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水平。河北藁城和北京平谷刘家河出土的商代铁刃铜钺,虽然利用的是天然陨铁,但它毕竟与铜有质的区别,说明早在公元前14世纪前后的商代人就已经开始对金属铁有所认识,并且加热锻打之后制成器件而加以利用。这些文物既具有历史价值,又具有科学价值。 答案补充 中国古代有许多重大科技成果,曾长期湮没、失传,今天又在出土文物中被重新发现,如浙江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发现的木建筑构件,把中国应用榫卯的技术提早到七千年以前;河南淅川的春秋楚墓和湖北随县的战国曾侯乙墓出土的青铜器,说明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已成功地应用了失蜡法这种精密的铸造技术;甘肃天水放马滩出土的汉初的书写用纸,说明中国发明的这一已知最理想的书写材料,远在公元前 2世纪前期,就已具有一定的成熟性;河南荥阳汉代冶炼遗址发现的与现代球墨铸铁类似的标本,表明当时已掌握了与现代工艺不同而取得相同效果的高强度铸铁工艺。

大量有关科学、技术方面的出土文物,为天文、地理、冶金、农业、医学、纺织等各个方面的专门史研究提供了丰富而重要的资料,打破了许多传统的观点。这些新发现的文物使研究科技史的学者们不得不考虑重写某些专门史,这说明不断发现的文物对于促进科学技术等专门史的研究具有何等重要意义。 答案补充 文物的科学价值,不只是体现在文物本身反映的科学技术水平上。有些文物并不能反映当时的科学技术,而是反映了当时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或者生态环境的关系,通过对这些文物的考察可以了解千、万年来自然环境或生态环境的变化,这些文物同样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

20世纪 60年代以来,中国文物考古工作者,运用考古学手段,通过一些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等文物,考察历史地震、古代水文和沙漠变迁,取得了一定成果,为文物研究开辟了新的领域。

文物的价值和作用,不只是表现在对具体文物的研究、说明个别方面的个别问题上,更重要的是把微观研究的成果,综合起来,在宏观上研究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及其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社会关系,从而从不同的侧面探索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通过文物所反映的历史上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状况,可以探索和揭示人类社会活动与自然界生态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的演变规律,运用人们不断认识的客观规律自觉地、能动地协调人类社会系统与自然界环境系统的关系,有利于促进当代和未来社会的发展。充分发挥文物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是文物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 答案补充 从1795年到1911年,国家文物局将把文物出境限制一次性后移116年,这是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对相关规定进行的首次调整。对收藏者而言,这次调整到底预示着什么呢?

近日,一条关于国家文物局大幅调高文物出境限制的消息见诸各报报端。消息称,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表示,根据即将出台的新文物出境标准,个人

携带文物禁止出境的下限时间将由原来的乾隆六十年,也就是1795年,后移至1911年,整整推后了116年。消息一出,艺术品收藏领域顿时议论纷纷,不少人认为,这是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对于文物出境标准的首次重大调整。据称,新标准正在审批阶段,用不了多久就会通过实施。那么,这样的一次关于文物出境规定的调整对于艺术品市场是否会发生重大影响呢?

国家文物局要修改什么

众多媒体在提及这次文物出境规定调整时不约而同地使用了“新标准”的说法,称旧有标准已执行了近50年。但是,很多人并没有搞清楚,我国已执行了50年的“旧标准”到底是什么?国家又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调整这个执行了50年的“旧标准”? 答案补充 准确地说,所谓标明出境下限年代等细则的“旧标准”,其名称为《文物出口鉴定参考标准》,该标准颁布时间为1960年7月12日,算起来距今约47年。

2005年12月,国家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按照通知及有关精神,国家文物局2006年全年文物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到了文物进出境管理上。

是年,国家文物局将文物进出境这个“重中之重”分解为三项工作内容,其中第一项就是进一步完善《文物出口鉴定参考标准》,另外两项则是对进出境文物的体制管理以及文物进出境工作鉴定机构、体系、人员等进一步规范,根据上述工作,将出台新的《文物出境审核标准》以及《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新《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公布后,《文物出口鉴定参考标准》将废止。从本次工作重点的部署可以看出,2006年,国家文物局希望在文物出境与鉴定管理方面取得比较大的突破。 答案补充 一年多过去,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面对新闻媒体正式批露了新标准修订完毕的信息,这意味着国家文物局经过了一年多的努力终于拿出了他们的工作成果。而从单霁翔本次所批露内容看,该成果中的最重要的调整之一就是对于个人携带出境年代下限的修改,即由1795年推后至1911年——清代中晚期的文物价值被得到了新的认定。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文物出口鉴定参考标准》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标准起草时对于一些文物认识以及价值程度认识与今天有些是一致的,但也有一部分因为历史的发展已有了变化,在当初可能认为珍贵程度一般的,而现在已不可多得。有了这样的形势变化,出境限制年限后移也就顺理成章。 答案补充 有着30多年文物工作经验的天津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幼铮对记者说:“国外如欧美等一些国家,他们的文物出境年代下限一般是100年,随时间变化而自然推移。本次国家文物局的调整应该说与国际惯例的年限比较接近。其实,我国对于保护历史文物一贯重视,政策调整一脉相承。像原规定对于1795年后的一些文物珍品缺少限制,但随着时间推移,这一部分文物越来越被重视,管理也越来越严。例如在1987年前,这部分文物还属于外贸工艺品公司经营,可出境买卖。1987年后,国家将这部分文物转交文化局由文物商店经营,当时天津一地得到的移交文物就有几百万件,直到现在文物商店仍在经营这些文物。”

天津市文化局文物处施俊女士负责出境文物的鉴定,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国家出台新的出境标准限制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保护文物,避免流失。由于此前对于1795年至1911年的一些文物可以放行,因此,近半个世纪来,这一时期的文物流出较多,现在博物馆征集这一阶段的文物也征集不到。尤其是嘉庆、道光时期的一些文物,它们的加工制作延续了乾隆时期的工艺与制度,因此也有不少精品传世。” 答案补充 新标准变化在什么地方

如果仅仅笼统地从感觉上看,本次文物出境下限年代调整的幅度比较大,同时覆盖面也比较宽,似乎本次关于出境标准的修改会对各种文物艺术品都同时产生不小的影响,但其实也不尽然。

按照业内通常的说法,我国的文物出境限制从一开始就是很严格的,即使是近50年前。

在原有的出境标准规定中存在两种不同的限制方式,第一种叫做“一律不出口”,也就是说不论年代如何,其珍贵程度、特殊意义等达到一定级别就不允许出口了;第二种是根据不同的文物情况分类以年代设槛,这种限制方式中,年代成为衡量一些文物能否出口的重要标准。

在原《文物出口鉴定参考标准》中,设有三个年代门槛,即1949年、1911年和1795年,其中以1795年设槛的文物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且,原标准在设定年代门槛的同时,还附有其他一些相关的限制规定,这就使得本次年代下限调整因品类不同而影响不同。如果以收藏界所最为关注的收藏大项来分析,本次限制的具体影响便可看得更为清楚。 答案补充 以瓷器来说,原来的规定所执行的是1795年以前的文物一律不出口,同时规定,历代官窑与私家款识制品不出口。新标准年限后移之后,受到波及的实际上就是清末这一时期的民窑。对此,刘幼铮认为,1795年以后,历代民窑中均不乏精品,有不少业内公认的好东西,因此新标准影响可谓非同小可。 答案补充 中国文物学会会长彭卿云认为:“整个社会文物保护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薄弱,还有待于提高,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谈到破坏文物的事情,李学勤也十分痛心。他说:“社会舆论要更多地承担起宣传和监督的作用。通过政府和媒体的宣传,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文物的价值,知道这些文物对于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性,懂得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这个民族的共同财产,一旦被毁坏就再也无法复原。如果全社会对文物价值和文物保护都有一个高度的认同,那么毁坏文物的事情就不会轻易发生。”[详细]

作为国家文物管理行政部门的官员,何戍中则指出:“文物部门应该大力宣传《文物法》,而且要主动宣传。让社会认识到保护文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破坏文物应该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尤其是文物丰富的历史文化名城,在这方面的责任就更加重大。”

答案补充 100年前,甘肃敦煌莫高窟的珍贵文物被偶然发现,但由于缺乏及时保护,一箱箱珍贵的敦煌文书经卷、织绢、绘画、雕塑,被欧美的考古家、冒险家运回本国。今天,许多敦煌的文物文献,只能在国外博物馆见到。

胡适曾说,能认出一个“古”字,与发现一颗恒星同等重要。我们曾是一个极其崇古、尊古的民族,但是一些时候对文物令人心寒的无动于衷甚至破坏、铲除等行为,不必追溯,在不久远的历史上也有发生。关于一些国人对待文物的态度,鲁迅曾痛切地说,懂行的是偷,不懂行的是烧。

文物见证了历史,见证了文明,回答着“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曾怎样生活”这样的大问题,通过历史文物,我们可以重建正在失落的社会场景和社会心情。因此,对文物心存敬畏、高度珍视、必须保护,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法国前总理若斯潘来华访问时曾说:一个民族文化的丧失,意味着这个民族文明的终结。在他和大多数法国人的眼里,文物遗产就是民族文明的生命。 答案补充 在这个意义上说,“福建用装甲车护送甲骨文等54件国宝”便不是一条能够轻易忽视的新闻。据报道,为展览所需,9月10日,包括新石器时代蜷体玉龙、商殷墟甲骨文、汉代金缕玉衣等在内的54件(套)国宝级文物从北京运抵福州,福建当地动用了该省仅有的两辆装甲车,为这些国宝级文物提供了最高规格的护送。 而在此之前,湖北省博物馆馆藏文物搬迁,有关方面同样为文物的安全进行了缜密周全的计划,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这些举措,都反映了我们对待文物态度的一种良好趋势,亦是保护文物、拒绝庸俗经济学的理念在现实的投射。

对历史文物持何种态度——是当作寻常物事还是视作“国之重宝”,是处置如敝屣还是敬畏之、捍卫之,是衡量一个现代公民的重要标准。而如何保护文物、怎样留存这些脆弱的历史碎片,则是衡量国家现代化以及一个民族所能达到的精神高度的标尺。如果只重现在不重历史、只重经济利益不重精神向度,必将行而不远。 答案补充 近些年,随着文物保护的各项法律的颁行,以及相关公民教育的开展,此前那种对文物价值的视若无睹甚至公开的烧、砸现象已不复存在。但若把甲骨文、金缕玉衣等所标志的文物概念,扩展到有历史价值的楼台馆居、名胜山水以及尚待鉴定的历史遗留物,则我们广义上的文物保护状况仍不容乐观。那些进入或未进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名胜山水,正遭遇着过度的商业开发;一些城市中的古建筑、名人遗迹,也面临着省略前期程序的拆迁、搬移的风险。前段时间,国内一本地理杂志还刊登文章称,为了旅游事业、为了经济发展,乾陵越早开掘越好。通篇全然不提我们的技术保护水平是否足够发达,从而保证那些重见天日的珍贵文物不会风蚀、损坏。

在文物保护问题上,我们相信历史,相信时间,一切的话语和行为都将接受历史的检验。那些历史的教训与错误,当让我们痛定思痛,凝聚起有所尊重、有所敬畏的共识,转化成保护文物、善待遗产的行动努力,不要让“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 答案补充 总结,保护文物这不是依靠个人能力就能办到的,这需要社会文明意识的整体提高,国民素质的提高来实现的。对于已经流失海外的文物,我们在心痛之余,也可当成一个历史的教训。

在联合国的分类中,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是两回事,文化遗产的要求是“表现人类创造性天赋的巨作”、“作为一个文化传统或文明的独特见证”、“和某些事件、活着的传统、理念、信仰、具有突出普遍意义的艺术和文学作品有直接或可感知联系”

几乎所有的中国名胜古迹和自然保护区都人满为患。专家认为,这是对环境和古迹的最大破坏。

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一些做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西方发达国家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上,已有近百年的成功经验,在经济现代化的同时,较好地保存了大量的历史文化遗存,从而维护了自己的民族文化个性。一个不珍惜、爱护自己历史文化遗产的民族不可能实现民族复兴的理想,一个连自己文化遗产都保护不好的民族也根本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国的现代化经济建设正在大规模地展开,而大量古城镇街区、古村落民居、古文化遗址也面临或已遭到大规模的破坏,祖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已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之中,如不马上采取有力措施,必将铸成历史的大错。阴鉴不远,在五十年代。由于拒绝甚至批判梁思成先生保留北京城墙的意见,拆除城墙,已给北京乃至于全国留下了无可挽回的遗憾。“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在引进西方的市场经济、科学技术的同时,是否也应学习一下人家怎样保护自己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成功经验,使我们这个伟大的民族不致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毁伤自己的根本,丧失掉自己的民族文化个性!

一、美国

1、立法。联邦政府1906年设立国家公园管理局,1916年建立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对16座国家公园和21座国家历史纪念物提供联邦保护。1935年颁布了历史遗址保护法案;1964年又颁布了国家历史保护法案,各州、市均设立了相应的保护法规,其下属的2000个城镇也都制定和颁布实行了切合自身特点的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法制健全。

2、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严密。

(1)在联邦一级,不可移动的文化与自然遗产归内政部管辖。内政部1906年设立了国家公园管理局,直接管理全国379个国家公园和属于联邦政府所有的历史文化遗址、建筑和自然保护区。379个国家公园共划分为7个区(每区平均分管3个州),由联邦政府实施垂直管理,现有分布于全国的员工2万余人。 (2)在州一级,各州政府根据联邦历史保护法案106条的规定,均设有州的历史保护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的文化遗产保护事宜。(3)根据国家历史保护法案,联邦政府还设立了专门处理历史保护事宜的咨询机构-美国历史保护顾问委员会,直接对总统和国会负责。。委员会主席只能出自四名公民代表之中,由总统推荐任命。委员会任期四年,每年开会四次,其主要作用是受理依法送审的历史文化保护事项,审理政府拨款项目,从每年提交上来的案例中选出制成备忘录,并对需要进行讨论、仲裁的案例作出裁断,提交给有关部门。其咨询意见虽然只是建议,不具有法律约束,但却是部长们决策时重要依据。各州、市也都设有相应的咨询委员会,受理本州、市的历史文物保护事项。

3、社会参与。美国联邦政府每年拨给国家公园管理局的保护经费20亿美元,此外就是通过税费减免,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1999年,来自社会的保护费用已超过了联邦政府的财政拨款,达23亿美元。美国各大国家公园都成立了自己的基金会,多方面地进行社会募资活动。在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上,社会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如佛吉尼亚州的威廉斯堡,私人财团斥巨资买下了整座城市,并设立基金会负责该市的管理、利用和永久保护。目前该城已成为美国旅游热点城市和对青少年进行美国早期历史教育的极好场所。

4、建立详尽、健全的档案资料。美国立国仅200多年,但列入保护名录的文物保护单位却有7万多处(我国作为具有五千年不间断历史的文明古国,县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却仅有六万多处,令人汗颜!)。对这些分布于全国的文物保护单位,联邦、州、市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每年都拨专款由于建立资料档案。目前已完成其中三万多处的历史沿革、建筑测绘图、照片、图解等的制作,并正在准备上网供全民浏览、使用。

5、保护第一,控制旅游。美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公园和历史文化遗产地为国民欣赏自然与精神之场所,是激发国民爱国主义激情的神圣的”瑰宝之地"。因此必须严加保护,以供国民代代享用。

二、法国

1、立法。法国早在1837年就成立了全国性的历史文物委员会,1840年开始登记和公布第一批全国历史文物建筑名单,1913年颁布实施"历史古迹法"。根据此法,列入保护名单的建筑有三万项,还有七万四千可移动的艺术品(油画、雕塑等)。1930年又颁布了《遗址法》,对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址进行分类和保护。依据此法又确定了六千项遗址保护地(除了100个历史小城镇外,大部分是位于乡村的民居、古堡),该法规定,历史建筑和遗址周边500米范围内为控制保护区,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建筑开发。 60年代初,法国又颁布了《马尔罗法令》及实施的一、二号计划法令。该法令确立了"保护区"的概念,是欧洲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立法中最重要和最有影响的一部法律。依据此法,国家对指定的文物建筑拨款维修,使大批历史建筑得到修缮。

2、城市建设。法国也是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但在发展经济的过程当中,政府极为重视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在城市建设上,其保护模式主要有两种:(1)围绕老城建新城。如巴黎,把塞纳河两岸的中心部分定为历史街区,保存了大量19世纪以前的历史建筑和原初环境,既不拆除那些低矮老旧的建筑,也不拓宽狭窄的街道,成功地保持住了巴黎老城的历史风貌,成为驰名世界的旅游圣地。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巴黎环绕老城另建新区(如现代化的拉·德方斯新区)。 (2)在老城一侧或边缘建设新城。如里昂、尼斯等城市的发展建设都是尽可能完好无缺地按原貌保存老城,而在老城的一端或边缘建设新的商业和工业区。法国所有定为保护区的城镇建设都是如此,故体现其国家历史文化风貌的城镇、乡村比比皆是,成为法国国家和民族的骄傲。

(3)不搞人工历史景观。法国人不搞人工历史景观,他们认为那是假古董。这源于法国人"历史遗产不可再造"的观念。他们认为:“人类可以飞出地球,但再造不了历史遗产"。因此在古迹和名画的修复上,强调修旧如旧,而且新补的部分与原物应界限分明,以突出文物的真实性。

4、设立"历史文化遗产日"1984年,法国正式将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未定为"历史文化遗产日",自1984年首次举办以来,规模逐年扩大。在遗产日,全国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博物馆等同时对外免费开放,以供公众了解法兰西民族的文化遗产,增强全民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弘扬民族文化传统。

关于“①究竟应该怎样对待文化遗产”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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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毓子轩的头像
    毓子轩 2026年01月10日

    我是睿拓号的签约作者“毓子轩”

  • 毓子轩
    毓子轩 2026年01月10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①究竟应该怎样对待文化遗产”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①究竟应该怎样对待文化遗产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毓子轩
    用户011007 2026年01月10日

    文章不错《①究竟应该怎样对待文化遗产》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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