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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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1、 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误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 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 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下班时顺道买菜的情况。

4、 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5、 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6、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学校、精神病院受到损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答: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因这些单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而受到伤害,这些单位应适当给予赔偿。单位有过错的,亦应适当承担责任。

7、 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还款日起3年)

8、 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或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可能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9、 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10、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11、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答: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12、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答: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中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一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13、双方不登记结婚,但已摆传统的结婚酒,是否符合事实婚姻?

答:新的《民法典》无“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如双方不领结婚证,则在法律上没构成婚姻事实,法律上定义为“同居关系”。原则上这种情况是不受《民法典》保护的。

14、如何从法律上判断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答:民间借贷属于高风险事件,法律规定高于同期利率4倍以上的民间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15、请律师打官司时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答:(1)要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

(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

(4)对律师应讲实情;

(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

生活中的民法常识

首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根本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根本制度。我国宪法不仅规定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分配方式、所有制形式、土地归属等问题,还明确规定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些规定对于保护我们的经济生活有重要意义。 宪法之下是部门法。由于经济生活涉及方方面面,保护我们经济生活的法律也有很多。比如: 经济法类: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说手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等。这些法律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是从宏观方面对我们经济生活的保护。 商法类:(以下写简称,省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票据法等。商法调整的是市场经济中商人和商事活动,其与经济法的最大区别在于,商法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导原则,而经济法强调政府的介入,以国家政策为主导。 民法类:主要有《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和继承法等等。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 刑法:刑法有专章规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就是通过惩罚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来保护我们的经济生活。 除了以上法律之外,还有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最高检和最高法作出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都对我们的经济生活起调整保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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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生活中最主要的法律有哪些

1.在日常生活中存在哪些法律常识

一、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下班时顺道买菜的情况。上下班的途中包括四中情况: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如果未满18岁的孩子夜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四、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或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可能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3.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600字案例分析

人身权

①尊重人格和尊严: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

②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③姓名权与肖像权

姓名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

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

后,每个人有权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4.请教好心人关于生活中法律的小常识题

法律小常识: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女儿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直接把养花的人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的孩子夜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钱,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11、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12、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法人需要法律服务,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援助;

13、请律师诀窍。

(1)、要与律师事务所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

(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

(4)、对律师应讲实情;

(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

(6)、对律师的专业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5.思想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内容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1.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法的本质、特点①法的本质: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统治阶级所承认的公平、正义。

法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体系。A、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所以,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归根到底要符合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不可能永恒不变。

B、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对于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还要联系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去理解。C、我国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在我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平、正义。②法和特点:A、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B、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1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①“有法可依”要求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可遵循。

立法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活动。形成符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比较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②“有法必依”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③“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2.民事权利和义务(1)人身权①尊重人格和尊严: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②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③姓名权与肖像权:A、姓名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

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B、肖像权,公民有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行为。

④名誉权与隐私:A、名誉权:含义:社会或他人对自己正面的、好的评价,在法律上称为名誉。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公民和法人都享有名誉权)B、隐私权是自然人控制个人生活私域,不受他人干扰的权利,其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其内容包括:个人信息保密权;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利用权。

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进上步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2)财产权物权的三种类别:①所有权: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划分为三类:国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对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即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对于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②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在我国,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地役权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公民个人来说,往往与商品房的所有权相联系。

人们从房地产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就拥有该商品的所有权。但是,开发商应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房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它是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 *** 审核,由县级人民 *** 批准。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另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2002年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宅基地以及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③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

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法律规定,三种担保物权的优先顺序为:留置权、质权、抵押权)(3)知识产权①著作权的。

6.可以说说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简单法律知识吗

日常生活中的法律

继承权男女是平等的,嫁出去的姑娘不是泼出去的水,别忘了父母遗产有你一份。

如果你“拾金而昧”,数额较大,拒不归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别人借你的钱,一定要到期催还。到期之后两年之内未催要,你失去讨还的权利。

“父债子还,夫债妻还”的古训不合法。如果负债人有超过他所得遗产数额的债务,就可以不还。

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没有权利开除在校的学生。

精神病人在神志清醒时犯罪要承担法律责任,重要的是要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这一点。

喝醉酒犯罪,法律不饶你。

民可以告官,如果你对行政机关对你罚款、扣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你看到歹徒正在持刀对一少女施暴,你可以挺身而出,打死那小子也不犯法。

如果你遭遇飞来横祸,如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或是路边的广告牌砸着你,或是你掉进了没盖好的窖井而受伤,你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7.生活中常用的法律法规

原发布者:蒋崇胜

公司常用法律法规1、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3、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4、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5、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6、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7、集体合同规定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9、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0、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1、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1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13、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14、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5、《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16、《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问题解答17、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18、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工资支付暂行规定20、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21、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2、最低工资规定23、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2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

法律分析:职业活动中的主要法律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关于“生活中的法律”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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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汤献伟的头像
    汤献伟 2026年01月03日

    我是睿拓号的签约作者“汤献伟”

  • 汤献伟
    汤献伟 2026年01月03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生活中的法律”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生活中的法律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有哪些1、...

  • 汤献伟
    用户010308 2026年01月03日

    文章不错《生活中的法律》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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