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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论杜谗邪
贞观初,太宗谓侍臣曰:“朕观前代,谗佞之徒,皆国之蟊贼也。或巧言令色,朋党比周。若暗主庸君,莫不以之迷惑,忠臣孝子所以泣血衔冤。故丛兰欲茂,秋风败之;王者欲明,谗人蔽之。此事著于史籍,不能具道。至如齐、隋间谗谮事,耳目所接者,略与公等言之。斛律明月,齐朝良将,威震敌国,周家每岁斫汾河冰,虑齐兵之西渡。及明月被祖孝征谗构伏诛,周人始有吞齐之意。高颎有经国大才,为隋文帝赞成霸业,知国政者二十余载,天下赖以安宁。文帝惟妇言是听,特令摈斥。及为炀帝所杀,刑政由是衰坏。又隋太子勇抚军监国,凡二十年间,固亦早有定分。杨素欺主罔上,贼害良善,使父子之道一朝灭于天性,逆乱之源,自此开矣。隋文既混淆嫡庶,竟祸及其身,社稷寻亦覆败。古人云‘世乱则谗胜’,诚非妄言。朕每防微杜渐,用绝谗构之端,犹恐心力所不至,或不能觉悟。前史云:‘猛兽处山林,藜藿为之不采;直臣立朝廷,奸邪为之寝谋。’此实朕所望于群公也。”魏征曰:“《礼》云:‘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诗》云‘恺悌君子,无信谗言。谗言罔极,交乱四国。’又孔子曰:‘恶利口之覆邦家’,盖为此也。臣尝观自古有国有家者,若曲受谗谮,妄害忠良,必宗庙丘墟,市朝霜露矣。愿陛下深慎之!”
贞观七年,太宗幸蒲州。刺史赵元楷课父老服黄纱单衣,迎谒路左,盛饰廨宇,修营楼雉以求媚;又潜饲羊百余口、鱼数千头,将馈贵戚。太宗知,召而数之曰:“朕巡省河、洛,经历数州,凡有所须,皆资官物。卿为饲羊养鱼,雕饰院宇,此乃亡隋弊俗,今不可复行。当识朕心,改旧态也。”以元楷在隋邪佞,故太宗发此言以戒之。元楷惭惧,数日不食而卒。
贞观十年,太宗谓侍臣曰:“太子保傅,古难其选。成王幼小,以周、召为保傅,左右皆贤,足以长仁,致理太平,称为圣主。及秦之胡亥,始皇所爱,赵高作傅,教以刑法。及其篡也,诛功臣,杀亲戚,酷烈不已,旋踵亦亡。以此而言,人之善恶,诚由近习。朕弱冠交游,惟柴绍、窦诞等,为人既非三益,及朕居兹宝位,经理天下,虽不及尧、舜之明,庶免乎孙皓、高纬之暴。以此而言,复不由染,何也?”魏征曰:“中人可与为善,可与为恶,然上智之人自无所染。陛下受命自天,平定寇乱,救万民之命,理致升平,岂绍、诞之徒能累圣德?但经云:‘放郑声,远佞人。’近习之间,尤宜深慎。”太宗曰:“善。”
尚书左仆射杜如晦奏言:“监察御史陈师合上《拔士论》,谓人之思虑有限,一人不可总知数职,以论臣等。”太宗谓戴胄曰:“朕以至公治天下,今任玄龄、如晦,非为勋旧,以其有才行也。此人妄事毁谤,止欲离间我君臣。昔蜀后主昏弱,齐文宣狂悖,然国称治者,以任诸葛亮、杨遵彦不猜之故也。朕今任如晦等,亦复如法。”于是,流陈师合于岭外。
贞观中,太宗谓房玄龄、杜如晦曰:“朕闻自古帝王上合天心,以致太平者,皆股肱之力。朕比开直言之路者,庶知冤屈,欲闻谏诤。所有上封事人,多告讦百官,细无可采。朕历选前王,但有君疑于臣,则下不能上达,欲求尽忠极虑,何可得哉?而无识之人,务行谗毁,交乱君臣,殊非益国。自今以后,有上书讦人小恶者,当以谗人之罪罪之。”
魏征为秘书监,有告征谋反者。太宗曰:“魏征,昔吾之雠,只以忠于所事,吾遂拔而用之,何乃妄生谗构?”竟不问征,遽斩所告者。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谏议大夫褚遂良曰:“卿知起居,比来记我行事善恶?”遂良曰:“史官之设,君举必书。善既必书,过亦无隐。”太宗曰:“朕今勤行三事,亦望史官不书吾恶。一则鉴前代成败事,以为元龟;二则进用善人,共成政道;三则斥弃群小,不听谗言。吾能守之,终不转也。”
译文贞观初年,唐太宗对侍臣说:“我考察前代的历史,发现凡是阿谀逢迎,搬弄是非的人,都是危害国家的败类。他们巧言令色,私结朋党。如果君主昏庸无能,就会被他们蒙蔽,忠义之臣就会受到排挤打击,蒙受不白之冤。所以兰花虽繁茂,却被秋风摧折;国君希望英明,却被献媚的小人迷惑。这样的事情在史书中不胜枚举。现在,我把在齐代、隋代年间我所知道的小人的奸邪行径,简略地说给你们听听。斛律明月,是齐朝的良将,他的声威令敌国闻风丧胆,周朝的人每年都要斫碎汾河上的冰,因为害怕齐朝的兵马西渡过来,把他们灭掉。后来斛律明月被孝征用谗言加害致死,周朝的人于是产生了吞齐的想法。隋代的高颎有治国的雄才大略,辅佐隋文帝成就了帝业,他参与朝政二十多年,天下得以安宁。后来隋文帝听信妇人的谗言,摒弃冷落他,最后,他被隋炀帝杀害,隋朝的国政也就开始衰败了。另外,隋太子杨勇指挥兵士,治理国家,达二十年之久,他早已是当仁不让的太子。可是,杨素欺骗君主,残害忠良,他到处散布谣言,说太子没有才能,于是隋文帝废掉了太子,隋朝灭亡的祸根也由此埋下。隋文帝混淆了嫡出与庶出,结果殃及了自身,江山社稷不久便拱手让人。古人说:‘世道混乱,那么谗言就会大行其道。’这话的确中肯。我常常想,应该防微杜渐,杜绝谗言的根源,只恐怕心有余而力不足,或者自己不能觉悟。史书说:‘猛兽在山林中出没,野草不会被人采摘;忠正的臣子处于朝廷之中,奸邪小人只有偷偷谋划他们的诡计。’这句话其实就是我对你们的期望啊。”魏徵说:“《礼记》上写道:‘对自己不能亲见的事情要谨慎,对自己不能耳闻的事情要警觉。’《诗经》说:‘要憎恶小人搬弄是非的嘴,那会搅乱四方邻邦。’另外孔子说,‘邪恶善辩的口才会使国家覆灭’,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啊。我发现,自古以来的帝王,如果被谗言蒙蔽,枉杀忠良,就必定国破家亡。因此,希望陛下要谨慎啊。”
贞观七年,唐太宗巡幸蒲州。蒲州刺史赵元楷督促当地百姓一律穿上黄纱单衣,在路边迎接拜谒,并大肆装饰官署,营建城楼雉堞用来献媚讨好。又偷偷地饲养了几百头羊、几千条鱼,准备馈送朝廷贵戚。唐太宗知道这事后,把他召来训斥道:“我巡察黄河,洛水一带,历经数州,大凡有什么需要,都由官府供给。但你却为此养羊养鱼,雕饰院宇,这是过去隋朝的坏习惯,如今不能再这么做了。你应该体会我的心意,把这套坏的作风改掉。”赵元楷过去在隋朝时就是个奸邪谄佞的官吏,所以唐太宗就讲这一番话来警戒他。赵元楷听后既羞愧又害怕,几天吃不下东西,很快就死了。
贞观十年,唐太宗对侍臣说:“太子的老师,自古以来就很难选择。周成王年幼时,以周公、召公为老师,他们都很贤明,使周成王成为一代仁君,天下获得太平。秦代的皇子胡亥,秦始皇很爱他,让赵高做他的师父,教授他刑法。胡亥篡位后,诛杀功臣,杀害亲戚,极其残暴,不久就败亡了。由此看来,一个人是善是恶,的确与他所处的环境、所受的影响有关。我二十左右就开始结交名士,可是交往深的,只有柴绍、窦诞等人,但是他们不具有孔子所说益友的三个条件:正直、宽厚、见多识广。我继位以来,治理国家虽然不及尧、舜圣明,但也不像三国吴主孙皓,北齐后主高纬那样的暴政。我没有受到亲近的人的影响,这是为什么呢?”魏徵回答说:“智慧中等的人可以做善事,也可以做恶事,然而拥有上等智能的人是不会受到外界影响的。陛下顺应天意,平定战乱,救万民于水火之中,使天下太平,柴绍、窦诞这些人怎么能够损害陛下的圣德呢?但是经书上说得好:‘拒绝郑国的靡靡之音,远离挑拨是非的奸邪小人。’这些外在的影响,也不可不谨慎啊。”听后,唐太宗点头称是。
尚书左仆射杜如晦上奏说:“监察御史陈师合上奏《拔士论》,说一个人的思考能力有限,不可以身兼数职。我认为,这是在议论我们这些大臣啊。”看过奏书,唐太宗对戴胄说:“我推行公正的治国原则,现在我重用房玄龄、杜如晦,并非考虑到他们是旧时的功臣,而是因为他们德才兼备的缘故。陈师合这个人胡乱议论朝政,其目的是想离间我们君臣之间的关系。过去,蜀国后主刘禅昏庸孱弱,齐文宣王狂妄无理,然而国家却治理得井然有序,就是因为他们毫无疑心地任用了诸葛亮、杨遵彦这些良才的缘故。我现在任用杜如晦等大臣,也基于此。”于是,把陈师合流放到边远的地区。
贞观年间,唐太宗对房玄龄、杜如晦说:“我听说,自古以来的帝王,能够顺从天意,使天下获得太平,都必须依赖于大臣的辅佐。我希望众大臣广开言路,申明冤情,让我听到诤言。现在,所有上书提意见的人,大都是告发百官,意见非常繁多,让人无法定夺。我发现,历朝历代只要君王怀疑臣下,那么下面的意见就不会传达到朝廷上面,想要臣民们尽职尽忠,是不可能的。而无耻小人,专以诽谤他人为能事,破坏君臣之间的关系,这对国家是非常不利的。从今以后,凡有人上书揭发别人的小过失,应当以诽谤之罪论处。”
魏徵做秘书监的时候,有人告发他谋反。唐太宗非常气愤地说:“魏徵过去是我的敌人,但因为他对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于是我就提拔任用他,现在怎么会传出他谋反的谗言呢?”结果唐太宗不询问魏徵,反而把告发者处以斩首之刑。
贞观十六年,唐太宗对谏议大夫褚遂良说:“你负责撰写起居注的工作,近来你们记录我所做的事情是善还是恶呢?”褚遂良说:“朝廷专门设置了史官,君主一举一动都得记录下来。善的既然必须记,过失也一定不加隐瞒。”唐太宗说:“我现在正在认真做三件事,也是希望史官没有我的过失可写。一是对照前代成功、失败的事实,作为鉴戒;二是任用品德良好的人,共同办好政事;三是斥退小人,不听信谗言。这三点我会坚持下去,始终不会改变。”
贪以死饵文言文翻译魔方格
唐朝贞观三年,太宗李世民对担任司空的裴寂说:“要是有大臣呈上奏报的折子内容很多,我一时看不过来时,我就把折子贴在墙上,每天出来进去都要看一看。用这种方法告诫自己不懈怠的原因,就是想方设法了解大臣们上奏的各种情况。为思考政事,有时到了三更才躺下睡觉。我也希望你们这些大臣们在处理政事的时候忘却疲倦,与我的想法和做法相一致。”
1. 谁有贪以死饵文言翻译
子思居卫,卫人钓于河,得鳏鱼焉,其大盈车。子思问之曰:“鳏鱼,鱼之难得者也。子如何得之?”对曰:“吾始下钓,垂一鲂之饵,过而弗视也;更以豚之半体,则吞之矣。”子思喟然叹曰:“鳏虽难得,贪以死饵;士虽怀道,贪以死禄矣。”
翻译:子思(人名)居住在卫国,有个卫国人在河里钓鱼,钓到一条鳏鱼,那鱼大得可以装满一辆车。子思问他道:“鳏鱼,是鱼中难以得到的鱼啊。您是怎么钓到的呢?”回答说:“我开始下钓时,垂下一条鲂鱼做诱饵,它经过时看都不看;再换上半只猪的身体,它就吞下去了啊。”
子思喟然叹息道:“鳏鱼虽然难得,因为贪心死在诱饵上;学士虽然懂得道理,死在贪心俸禄上啊。”
感: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品亡啊。这是本性,倒并非都是因为贪所使然。虽说是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但铮铮硬骨终究是需要吃饭才能生成的啊。谁不是得先有饭吃,才能做人;是人才能做君子啊。既然“怀道”,就不该“贪禄”。否则,所怀非道也!
2. 文言文 贪以死饵鳏“贪”以死饵 □ 秦凤岗(贵州·贵阳) 据史书记载:子思在河边见到一个卫国人钓到一条鳏鱼。
子思便问:“鳏鱼是一种很难捕到的鱼,你是用什么办法把它钓到的呢?”那位钓鱼人回答:“我开始下钓的时候,只挂了一条鲂鱼作钓饵,鳏鱼游过去时连看也不看;后来我改用半头猪作钓饵,鳏鱼就把半头猪吞了下去,因而就上钓了。”子思听了长叹一声说:“鳏鱼虽然是一种很难捕到的鱼,却因为贪吃钓饵而死;有些读书人虽懂得一些学问,也会因贪图利禄而丢掉性命呀!” 鳏“贪”以死饵,士“贪”以死禄,古往今来,无不如此。
古人吴兢在《贞观政要·贪鄙》中说:“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说得很有道理。 宋代吕本中《官箴》指出:“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把“清”摆在三事之首。
为官者要做到一身清白,两袖清风,必须制贪欲,持俭朴。俭以养德,清以养廉。
犯“贪”病决不会有好下场。
3. 《贞观政要·贪鄙阅读答案(附翻译)》古诗原文及翻译作者:(09年重庆卷)阅读下文,完成第8~10题。
人有明珠,莫不贵重,若以弹雀、岂非可惜?况人之性命甚于明珠,见金钱财帛不惧刑网,径即受纳,乃是不惜性命。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不可弹雀,何况性命之重,乃以博财物耶?群臣若能备尽忠直,益国利人,则官爵立至。
皆不能以此道求荣,遂妄受财物,赃贿既露,其身亦殒,实为可笑。贪人不解爱财也,至如内外官五品以上,禄秩优厚,一年所得,其数自多。
若受人财贿,不过数万,一朝彰露,禄秩削夺,此岂是解爱财物?规小得而大失者也。 昔公仪休性嗜鱼,而不受人鱼,其鱼长存。
且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诗》云:“大风有隧,贪人败类。”
固非谬言也。昔秦惠王欲伐蜀,不知其径,乃刻五石牛,置金其后。
蜀人见之,以为牛能便金,蜀王使五丁力士拖牛入蜀。道成,秦师随而伐之,蜀国遂亡。
汉大司农田延年赃贿三千万,事觉自死。如此之流,何可胜记!若能小心奉法,常畏天地,非但百姓安宁,自身常得欢乐。
古人云:“贤者多财损其志,愚者多财生其过。”此言可为深诫。
若徇私贪浊非止坏公法损百姓纵事未发闻中心岂不常惧?恐惧既多,亦有因而致死。 大丈夫岂得苟贪财物,以害及身命,使子孙每怀愧耻耶?古人云:“鸟栖于林,犹恐其不高,复巢于木末;鱼藏于水,犹恐其不深,复穴于窟下。
然而为人所获者,皆由贪饵故也。”今人臣受任,居高位,食厚禄,当须履忠正,蹈公清,则无灾害,长守富贵矣。
古人云:“祸福无门,惟人所召。”然陷其身者,皆为贪冒财利,与夫鱼鸟何以异哉?(节选自《贞观政要·贪鄙》)8。
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乃以博财物耶 博:增加B。
禄秩优厚 秩:品级C。规小得而大失者也 规:谋求D。
事觉自死 觉:败露答案 A解析 博:换取、接受。 9。
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都属于“贪鄙”的恶果的一组是 ( )①遂妄受财物,赃贿既露,其身亦殒 ②一朝彰露,禄秩削夺③道成,秦师随而伐之,蜀国遂亡 ④愚者多财生其过⑤使子孙每怀愧耻耶 ⑥祸福无门,惟人所召A。 ①③④ B。
①②⑤ C。②③⑥ D。
④⑤⑥答案 B解析 考查筛选文中信息要点和对文意把握的能力。③述蜀国灭亡,是“秦师随而伐之”造成。
文中与题干中的“贪鄙”主要是针对人而言。④说明财物多给愚者造成的影响,并没有说是贪鄙带来的。
⑥是说祸和福都是因为个人的所作所为而召来的,没回答“贪鄙”。10。
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以明珠弹雀为喻,说明人不能“见金钱财帛不惧刑网”,贪图身外之物,而招来杀身之祸。
B。文章用“公仪休不受人鱼”和“秦惠王刻石牛置金伐蜀”正反两方面的事例,说明不可“规小得而大失”。
C。为主为臣的,如果能做到“小心奉法,常畏天地”,不仅能使百姓安宁,自身常获欢乐,还能使子孙后代感到荣耀。
D。文章最后以鸟贪高、鱼贪深而被获为警戒,要求“居高位,食厚禄”的官员们做到“履忠正,蹈公清”,这样才能避免灾害、长保富贵。
答案 D解析 综合考查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和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 D项“鸟贪高、鱼贪深而被获”有错,应该都是“贪饵故”而被人们捕获,此属混淆文意。
11。用斜线(/)给第三大题文言文阅读材料中划波浪线的句子断句,并把划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用斜线(/)断句:若徇私贪浊非止坏公法损百姓纵事未发闻中心岂不常惧答案 若徇私贪浊/非止坏公法/损百姓/纵事未发闻/中心岂不常惧解析 文言文断句是近几来兴起的一种题型。 考查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文言文句读。
虽说文言断句可寻找一些标志词,如者、也、曰等,但最主要还是在理解文意的基础上断句。近几年重庆考题均考查文言断句,看起来难,但由于不是要求考生加标点符号,只是断句,事实上降低了难度,只要认真对待,得分并不是太难。
4. 古代有没有关于贪字的文言文1. 贪以死饵
子思居卫,卫人钓于河,得鳏鱼焉,其大盈车。子思问之曰:“鳏鱼,鱼之难得者也。子如何得之?”对曰:“吾始下钓,垂一鲂之饵,过而弗视也;更以豚之半体,则吞之矣。”子思喟然叹曰:“鳏虽难得,贪以死饵;士虽怀道,贪以死禄矣。”
翻译:子思(人名)居住在卫国,有个卫国人在河里钓鱼,钓到一条鳏鱼,那鱼大得可以装满一辆车。子思问他道:“鳏鱼,是鱼中难以得到的鱼啊。您是怎么钓到的呢?”回答说:“我开始下钓时,垂下一条鲂鱼做诱饵,它经过时看都不看;再换上半只猪的身体,它就吞下去了啊。”
子思喟然叹息道:“鳏鱼虽然难得,因为贪心死在诱饵上;学士虽然懂得道理,死在贪心俸禄上啊。”
感: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品亡啊。这是本性,倒并非都是因为贪所使然。虽说是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但铮铮硬骨终究是需要吃饭才能生成的啊。谁不是得先有饭吃,才能做人;是人才能做君子啊。既然“怀道”,就不该“贪禄”。否则,所怀非道也!
2. 不贪为宝 /view/43044
出 处 《左传·襄公十五年》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人物介绍:
乐喜,字子罕,春秋时宋国的贤臣。于宋平公(前575年—前532年)时任司城(即司空,因宋武公名司空,改名为“司城”。主管建筑工程,制造车服器械,监督手工业奴隶),位列六卿。
译 文:
春秋时,宋国有个人在山上开凿石料的时候,发现了一块宝玉。他非常高兴,便兜着它回家,请一个玉工来加以鉴别,玉工仔细看了后,赞不绝口地说:“这块玉好极了,没有一点毛病,是个宝贝啊。不过你得小心,别在人家面前露眼,让人家把它偷了去!”
其实,这人请玉工来家,已经引起了邻居的注意。原来,平时极少有人上他家,这回玉工突然来,有人便不时进来张望。宋人心里不安,怕有个闪失空欢喜一场,便把宝玉秘密藏好。 尽管如此,他还是担心宝玉会被盗走。如果把它卖掉,又怕不知它的真正价值,给别人占了便宜。他考虑来考虑去,最后决定把它赠送给一个有身份的人,这样多少还能留下些人情。过了几天,他见没人发现,便带了宝玉悄悄地前往都城。
到了都城,他去见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献上了宝玉,子罕不解地问:“你把如此贵重的宝物送给我,大概是要我帮你办什么事吧?不过,我是从来不接受别人赠送的礼物的。”
宋人慌忙摇头说:“我没什么事要您帮我办。据玉工鉴定,这块宝玉是稀有之物,所以我要献给您。” 子罕再次拒绝说:“我决不能收下这宝玉。因为如果收下了,你和我都丧失了宝。”
宋人听不懂子罕这话的意思,只是呆呆地望着他。只听子罕继续说道:“我以不贪为宝,而你以玉为宝。你把玉给了我,当然丧失了宝,但我收下了你的玉,也就丧失了不贪这个宝。这样,双方都丧失了宝。”
宋人见子罕说了这通不收宝玉的道理,也无可奈何,只得实告道:“小民留下宝玉不得安宁,所以特地到都城来献给您。”
子罕沉思了一会儿,叫宋人暂时留下。接着,命一位玉工为这块宝玉雕琢,把它送到市场上去卖掉,把钱交给宋人,然后派人护送他回家。
所以,这片文言文告诉我们:做人不能贪意外之财,洁身自爱,一身清白,就算得上君子了。
3.贪小失大 据一楼回答
《吕氏春秋·权勋》:“达子又帅其馀卒,以军於秦周,无以赏,使人请金於齐王,齐王怒曰:‘若残竖子之类,恶能给若金?’与燕人战,大败,达子死,齐王走莒。燕人逐北入国,相与争金於美唐甚多。此贪於小利以失大利者也。”
5. 贞观政要 贪鄙原文及翻译《贞观政要—贪鄙第二十六》贞观初,太宗谓侍臣曰:“人有明珠,莫不贵重。
若以弹雀,岂非可惜?况人之性命甚于明珠,见金钱财帛不惧刑网,径即受纳,乃是不惜性命。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不可弹雀,何况性命之重,乃以博财物耶?群臣若能备尽忠直,益国利人,则官爵立至。
皆不能以此道求荣,遂妄受财物,赃贿既露,其身亦殒,实可为笑。帝王亦然。
恣情放逸,劳役无度,信任群小,疏远忠正,有一于此,岂不灭亡?隋炀帝奢侈自贤,身死匹夫之手,亦为可笑。” 贞观二年,太宗谓侍臣曰:“朕尝谓贪人不解爱财也。
至如内外官五品以上,禄秩优厚,一年所得,其数自多。若受人财贿,不过数万。
一朝彰露,禄秩削夺,此岂是解爱财物?规小得而大失者也。昔公仪休性嗜鱼,而不受人鱼,其鱼长存。
且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诗》云:‘大风有隧,贪人败类。
’固非谬言也。昔秦惠王欲伐蜀,不知其径,乃刻五石牛,置金其后,蜀人见之,以为牛能便金。
蜀王使五丁力士拖牛入蜀,道成。秦师随而伐之,蜀国遂亡。
汉大司农田延年赃贿三千万,事觉自死。如此之流,何可胜记!朕今以蜀王为元龟,卿等亦须以延年为覆辙也。
贞观四年,太宗谓公卿曰:“朕终日孜孜,非但忧怜百姓,亦欲使卿等长守富贵。天非不高,地非不厚,朕常兢兢业业,以畏天地。
卿等若能小心奉法,常如朕畏天地,非但百姓安宁,自身常得欢乐。古人云:‘贤者多财损其志,愚者多财生其过。
’此言可为深诫。若徇私贪浊,非止坏公法,损百姓,纵事未发闻,中心岂不常惧?恐惧既多,亦有因而致死。
大丈夫岂得苟贪财物,以害及身命,使子孙每怀愧耻耶?卿等宜深思此言。” 贞观六年,右卫将军陈万福自九成宫赴京,违法取驿家麸数石。
太宗赐其麸,令自负出以耻之。 贞观十年,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上言:“宣、饶二州诸山大有银坑,采之极是利益,每岁可得钱数百万贯。”
太宗曰:“朕贵为天子,是事无所少之。惟须纳嘉言,进善事,有益于百姓者。
且国家剩得数百万贯钱,何如得一有才行人?不见卿推贤进善之事,又不能按举不法,震肃权豪,惟道税鬻银坑以为利益。昔尧、舜抵璧于山林,投珠于渊谷,由是崇名美号,见称千载。
后汉桓、灵二帝好利贱义,为近代庸暗之主。卿遂欲将我比桓、灵耶?”是日敕放令万纪还第。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侍臣曰:“古人云‘鸟栖于林,犹恐其不高,复巢于木末;鱼藏于水,犹恐其不深,复穴于窟下。然而为人所获者,皆由贪饵故也。
’今人臣受任,居高位,食厚禄,当须履忠正,蹈公清,则无灾害,长守富贵矣。古人云:‘祸福无门,惟人所召。
’然陷其身者,皆为贪冒财利,与夫鱼鸟何以异哉?卿等宜思此语为鉴诫。”译文: 贞观初,太宗对侍臣说:“人有明珠,没有不视之宝贵的,如果用来弹击麻雀,这不是很可惜吗?况且人的性命比明珠还珍贵,见了金钱财帛连法网也不怕了,就敢直接接受贿赂,这是不珍惜性命。
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且不可用来弹击麻雀,何况人的性命如此宝贵,哪能用来换取财物呢?你们如果能都努力忠诚正直,益国利人,这样官爵就会马上来到。如果不能以这种方法来追求荣华,竟然敢接受财物,等到贪赃纳贿的事败露的时候,其性命也要灭亡了,实在是可笑的事。
帝王也是这样,如果纵情放纵逸乐,劳役无度,信任重用小人,疏远忠诚正直的人,有此一样,哪能不灭亡?隋炀帝奢侈反而自认为圣贤,结果死于匹夫之手,也是可笑的。” 贞观二年,太宗对侍臣说:“朕曾说过贪财的人却并不懂得爱财。
比如朝廷和地方五品以上的官员,俸禄优厚,一年所得的数目很多。如果接受别人的财物贿赂,也不过数万,一旦事情败露,官职俸禄都被削夺,这岂是懂得爱财?这是因小而失大。
以前的公仪休生性喜爱吃鱼,但他从不接受别人送的鱼,所以他能长久的吃到鱼。并且做君主的贪,必丧其国;为臣的贪,必亡其身。
《诗经》云:‘大风有隧,贪人败类。(大风刮得很猛,贪人败坏族类。
是说一人贪会贻害很多人。)’这确实不是妄言。
以前的秦惠王要讨伐蜀国,但不知道道路,于是刻了五头石牛,把金子放在石牛后面。蜀人看见后,以为牛能便金,蜀王便派五个大力士把石牛拖入了蜀国,道路出现了,秦军跟随其后而攻打了蜀国,蜀国于是就灭亡了。
汉朝的大司农田延年贪赃纳贿三千万,事发后自刎而死。类似这样的事,怎能数得过来!朕今天以蜀王作为借鉴,你们需要以田延年作为前车之鉴。
贞观四年,太宗对公卿说:“朕整天都不敢懈怠,不但忧念爱惜百姓,也想让你们能够长守富贵。天非不高,地非不厚,朕长久以来小心谨慎以敬畏天地。
你们如果能小心遵守法令,总是像朕敬畏天地那样,这样不但百姓安宁,自己也可常得快乐。古人云:‘贤者多财损其志,愚者多财生其过。
’这话可以深以为戒。如果徇私贪污,不但是破坏国法,伤害百姓,即使事情没有败露,心中怎能不常怀恐惧呢?恐惧多了也有因此而导致死亡的。
大丈夫岂能为了贪求财物,而害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使子孙总是蒙受羞耻呢?你们应当深刻地思考这些话。”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侍臣说:“古人。
6. 文言文翻译急需人有明珠,没有不视之为宝贵的,如果拿去弹射鸟雀,这难道不是很可惜吗?何况人的性命比明珠珍贵,见到金银钱帛不惧怕法律的惩罚,立即直接收受,这就是不爱惜性命。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且不能拿去弹射鸟雀,何况更加珍贵的性命,怎么能用它来换取财物呢?群臣如果能够全力竭尽忠诚正直,有益于国家,利于百姓,那么官职爵位立即就可以得到。一律不能用这种受贿的手段求取荣华富贵,随便就收受财物。赃物贿赂暴露以后,自身也将受到损害,确实是可笑的。
贪财的人并不真正懂得吝惜财物。例如内、外朝官五品以上的,俸禄优厚,一年所得到的收入,那数目本来就多。如果收受别人的财物贿赂,不过得到几万,一旦暴露出来,俸禄就会被削除,这难道是懂得吝惜财物吗?
谋求小的收入却失掉了大的利益。从前公仪休生性喜欢吃鱼,但他不收别人送的鱼,他就能长久吃得上鱼。况且作为国君,如果贪婪,一定会使他的国家灭亡;作为臣子,如果贪婪,一定会使他自身丧命。《诗经》说:“大风生成因为有隧道,贪财的人败坏同类。”这确实不是错误的话。过去秦惠王想征伐蜀国,不知道去蜀国的路径,就雕刻了五头石牛,在牛尾后放着黄金,蜀国人见了,以为石牛会拉出金子。蜀王派遣五个力士拉石牛进蜀。道路修成,秦军随后进攻,蜀国于是灭亡。汉朝大司农田延年贪赃三千万,事情败露后自杀身死。如此之类的事情,哪里能够记得完!
你们如果能小心遵守法令,总是像朕敬畏天地那样,这样不但百姓安宁,自己也可常得快乐。古人云:“贤者多财损其志,愚者多财生其过。”这话可以深以为戒。如果徇私贪污,不但是破坏国法,伤害百姓,即使事情没有败露,心中怎能不常怀恐惧呢?恐惧多了也有因此而导致死亡的。大丈夫怎么能为了贪求财物,而害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使子孙总是蒙受羞耻呢?”
古人说:“飞鸟栖息于树林,唯恐树木不高,所以在树木的顶端筑巢;鱼藏于水中,唯恐水不深,所以穴居于水底洞穴中。但是还是被人们捕获,都是因为贪吃食饵的缘故。”现在大臣接受任命,身居高位,领取厚禄,应当履行忠诚正直,遵循无私清廉,这样才能没有灾祸,长守富贵啊!古人云:“祸福无门,惟人所召。”然而使自身陷于灾祸的,都是为了贪求财利,和那鱼鸟有什么区别呢?
7. 贞观政要 贪鄙原文及翻译贞观初,太宗对侍臣说:“人有明珠,没有不视之宝贵的,如果用来弹击麻雀,这不是很可惜吗?况且人的性命比明珠还珍贵,见了金钱财帛连法网也不怕了,就敢直接接受贿赂,这是不珍惜性命。
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且不可用来弹击麻雀,何况人的性命如此宝贵,哪能用来换取财物呢?你们如果能都努力忠诚正直,益国利人,这样官爵就会马上来到。如果不能以这种方法来追求荣华,竟然敢接受财物,等到贪赃纳贿的事败露的时候,其性命也要灭亡了,实在是可笑的事。
帝王也是这样,如果纵情放纵逸乐,劳役无度,信任重用小人,疏远忠诚正直的人,有此一样,哪能不灭亡?隋炀帝奢侈反而自认为圣贤,结果死于匹夫之手,也是可笑的。” 贞观二年,太宗对侍臣说:“朕曾说过贪财的人却并不懂得爱财。
比如朝廷和地方五品以上的官员,俸禄优厚,一年所得的数目很多。如果接受别人的财物贿赂,也不过数万,一旦事情败露,官职俸禄都被削夺,这岂是懂得爱财?这是因小而失大。
以前的公仪休生性喜爱吃鱼,但他从不接受别人送的鱼,所以他能长久的吃到鱼。并且做君主的贪,必丧其国;为臣的贪,必亡其身。
《诗经》云:‘大风有隧,贪人败类。(大风刮得很猛,贪人败坏族类。
是说一人贪会贻害很多人。)’这确实不是妄言。
以前的秦惠王要讨伐蜀国,但不知道道路,于是刻了五头石牛,把金子放在石牛后面。蜀人看见后,以为牛能便金,蜀王便派五个大力士把石牛拖入了蜀国,道路出现了,秦军跟随其后而攻打了蜀国,蜀国于是就灭亡了。
汉朝的大司农田延年贪赃纳贿三千万,事发后自刎而死。类似这样的事,怎能数得过来!朕今天以蜀王作为借鉴,你们需要以田延年作为前车之鉴。
贞观四年,太宗对公卿说:“朕整天都不敢懈怠,不但忧念爱惜百姓,也想让你们能够长守富贵。天非不高,地非不厚,朕长久以来小心谨慎以敬畏天地。
你们如果能小心遵守法令,总是像朕敬畏天地那样,这样不但百姓安宁,自己也可常得快乐。古人云:‘贤者多财损其志,愚者多财生其过。
’这话可以深以为戒。如果徇私贪污,不但是破坏国法,伤害百姓,即使事情没有败露,心中怎能不常怀恐惧呢?恐惧多了也有因此而导致死亡的。
大丈夫岂能为了贪求财物,而害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使子孙总是蒙受羞耻呢?你们应当深刻地思考这些话。”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侍臣说:“古人说:‘飞鸟栖息于树林,唯恐树木不高,所以筑巢于树木的顶端;鱼藏于水中,唯恐水不深,所以穴居于水底洞穴中。
然而能被人们所捕获的,都是因为贪饵的原故。’现在大臣受任命,居高位,食厚禄,应当要履行忠诚正直,遵循清廉无私,这样才能没有灾祸,长守富贵啊!古人云:‘祸福无门,惟人所召。
’那些以身犯法的,都是因为贪图财利,这与那些鱼鸟有甚么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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